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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琴台美术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 4号),现将武汉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武汉琴台美术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武汉琴台美术馆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琴台大剧院以西、知音大道以南、月湖以北
建设单位:武汉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5月19日--2023年6月18日
联 系 人:刘梦玲
联系电话:15308628241
邮 箱:1342247636@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武汉琴台美术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专家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