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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X1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GX1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由湖北浩瑞同创节能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完成,现将调查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地块概况
GX1项目地块位于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村明玉路以东、新竹路以北,地块东至光谷国际企业中心,南至新竹路(在建),西至明玉路,北至明玉路公共停车场,总面积约1.99公顷,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E:114.41295147;N:30.49231299。
GX1项目地块由原武汉市燃气热力集团有限公司权属用地(约1.81公顷)及东湖高新集团权属用地(约0.18公顷)组成。其中,武汉市燃气热力集团有限公司权属用地区域原为武昌关山空混气厂,将液化气与空气进行掺混供区域管道气用户使用,始建于1994年,2004年武汉市接通天然气后,空混厂失去其作用,北部被作为武汉光谷天然气有限公司及武汉市燃气应急抢险中心用地,中部新建武汉武煤百江燃气有限公司武昌储蓄站,东南部于2010年建设蓝焰油气关山二路加气站;东湖高新集团权属用地区域位于原空混气厂西南侧,2012以前为闲置空地,2012年被作为道路工程项目部使用,2020年项目部退场后被作为临时停车场使用。2024年,武汉佳园片城市更新投资有限公司根据武汉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2023年8月17日专题会议要求,与武汉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对接GX1项目地块评估收储工作,对场地内原有建(构)筑物进行逐步拆除,待后期开发使用。
2020年11月,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关于东湖新技术开发区GX1教育片区光谷一小拟扩建工程项目公示》中指出,将位于明玉路以东、新竹路以北地块用于光谷一小扩建工程。2024年7月,根据东湖新技术开发区A120301管理单元局部用地(光谷大道以西、新竹路以北地块)控规变更方案,将GX1项目地块原规划控制的小学用地(1.87公顷)和一类工业用地(0.12公顷)调整为中学用地(1.99公顷)。
2024年11月13日,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和水务湖泊局会同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组织召开了《调查报告》评审会,并形成了专家评审意见。会后武汉环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现对地块基本信息及调查情况进行公示。
二、场地污染识别
由于本地块历史使用周期较长,场地各区域先后被多个不同单位使用,主要包括武昌关山空混气厂、武汉光谷天然气有限公司、武汉市燃气应急抢险中心、武汉武煤百江燃气有限公司武昌储蓄站、道路工程项目部等,
历史活动过程中可能存在:
①地块内原有空混气厂、LPG液化石油气储配站运营活动中生产设备跑、冒、滴、漏造成含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进入土壤;
②应急抢险中心及停车场等区域临时停放的车辆、施工机械及施工材料可能存在含油、含重金属等污染物经雨水淋洗进入土壤。
③地块北侧历史上曾为武汉炭黑厂,其生产运营活动中产生的煤炭燃烧烟气、炭黑粉尘等含有重金属、苯系物、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通过大气干湿沉降可能对场地内各区域造成不同程度的污染。
综上所述,本项目地块主要特征污染物有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等。
根据资料收集及人员访谈情况得知,地块未发生过化学品泄漏或其他环境污染事故,未曾闻到过由土壤散发的异常气味,该地块周边无地表水,附近1km范围内环境敏感目标主要为居民区及学校等。初步调查采用专业判断法进行监测点位的布设,共布设15个土壤监测点、3个地下水监测点。
三、调查结论
本次调查采集的土壤样品检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地下水检测结果表明,各项指标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水标准限值。说明场地中土壤环境质量未受到生产活动影响,可以用于中小学用地开发使用。
四、地块调查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调查单位:武汉环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田益华
联系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银潭路天龙钢构工业园1号楼2层
联系方式:027-83901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