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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江夏区大桥电镀厂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公示

《武汉市江夏区大桥电镀厂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报告》由武汉环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现将调查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项目概况

武汉市江夏区大桥电镀厂(以下简称“大桥电镀厂”)位于江夏区大桥邢远长村,始建于1983年,主要从事电镀(镀锌、镀铬、镀铜、镀镍、发蓝磷化与酸洗防锈等)加工、五金件加工的生产制造,镀铬产品10万平方分米,镀锌产品120万千克。通过查看最早历史卫星图像(2006年),大桥电镀厂占地面积10亩(约6666.7m2),现状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2022年7月,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江夏区分局委托武汉环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开展武汉市江夏区大桥电镀厂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工作并编制完成了《武汉市江夏区大桥电镀厂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报告》,2025年1月14日,武汉市生态环境科技中心受武汉市生态环境局及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委托,主持召开了《详查报告》评审会,与会专家对《详查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并形成了专家评审意见

二、调查结论

(1)土壤超标情况

本次详细调查重点对初步采样分析阶段超标区域(进行系统布点法加密布点,每400m2不少于1个土壤点位;未超标区域采取系统布点法实施布点,每1600m2不少于1个土壤点位,共布设20个土壤监测点位,采集土壤样品121套(不含平行样)。监测因子选取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45项基本指标及pH、氰化物、石油烃(C10-C40)、锌,总计49项监测指标。

根据土壤样品检测结果及对比分析可知,所有土壤样品中6项重金属及无机物(铜、汞、镍、砷、镉、铅)、27项挥发性有机物、11项半挥发性有机物、氰化物及石油烃(C10~C40)检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所有样品中锌检测值均符合北京市地方标准《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DB11/T-2011)的工业/商服用地筛选值要求;12个点位共计43个样品六价铬检测数据最大值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且已超过第二类用地管制值。

具体超标点位为:辅助办公用房2(T3)、水池(T4)、厂区东入口(T5)、中部空地1(T6)、中部空地2(T7)、抛光车间东侧(T9)、镀锌车间(T10)、硬铬车间(T11)、发黑车间(T13)、镀铜镉镍车间(T14)、电除油池(T15)、西部空地(T16);超标样品深度分布为0~5.0m,其中硬铬车间(T11)4.0-5.0m层样品六价铬检测数据超过了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综合初步调查及详细调查结果,采用克里金插值法绘制污染范围图测算,超二类筛选值样品深度分布为0~5.0m,其中第一层(0~0.5m)、第二层(0.5~1.0m)、第三层(1.0~2.0m)、第四层(2.0~3.0m)、第五层(3.0~4.0m)、第六层(4.0~5.0m)超标区域面积分别为2867m2、3169m2、2940m2、2218m2、811m2、70m2,合计土方量9057方;超二类管制值样品深度分布为0~2.0m,其中第一层(0~0.5m)、第二层(0.5~1.0m)、第三层(1.0~2.0m)、第四层(2.0~3.0m)超标区域面积分别为644m2、922m2、392m2、72m2,合计土方量1247方。

(2)地下水超标情况

本次详细调查共布设3个地下水监测点位,监测指标选取为pH、色度、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铜、锌、铝、挥发性酚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氨氮、硫化物、钠、亚硝酸盐、硝酸盐、氰化物、氟化物、汞、砷、硒、镉、六价铬、铅、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苯、甲苯,共31项;地下水成井深度、水位、嗅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等参数现场进行测量。根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地下水质量综合评价方法,按单项指标评价结果最差的类别确定,并指出最差类别的指标,GW1、GW3点位地下水综合类别为Ⅳ类,GW2点位地下水综合类别为Ⅴ类,其中GW2点位色度、嗅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监测结果超过了《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Ⅳ类标准限值。

根据武汉市大桥电镀厂原辅材料及生产工艺情况,均不涉及色度、嗅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等因子,结合地块水文地质特点,本地块区域地下水类型主要为为暂时性上层滞水,水位埋深较深,厂区上层滞水主要赋存于杂填土层中,地下水位受气候降雨影响强烈,且厂区东入口(GW1)、厂区原大门(GW3)点位地下水各检测指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Ⅳ类标准限制要求。考虑到镀锌车间(GW2)点位周边散落堆存有大量生活垃圾、废旧衣物等残留物,初步分析该点位色度、嗅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超标,可能是由于周边地表残留物在雨水淋洗作用下,致使含色度、嗅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等污染物对区域上层滞水产生了影响,进而导致该点位地下水检测结果超标,与武汉市江夏区大桥电镀厂经营活动无明显关联。

根据本次初步调查采样分析结果,该场地地下水不宜作为生活饮用水水源,其他用水需根据目的选择使用。

(3)综合结论

综上所述,本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至详细采样分析阶段后,可作出以下判断:根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武汉市江夏区大桥电镀厂土壤受到六价铬、镍污染,且六价铬已超过第二类用地管制值,需启动土壤修复工程。在启动修复工程前,应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建设用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HJ 25.4-2019)等相关技术要求开展风险评估,确定修复目标。

三、地块调查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调查单位:武汉环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田益华

联系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银潭路天龙钢构工业园1号楼2层

联系方式:027-83901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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